對方欠錢不還,如果名下有房屋或土地,你可以在取得法律認可的執行文件後,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,由法院依法查封,並視情況進行拍賣,用拍賣所得償還欠款。
查封後通常還需經過鑑價、核定底價、公告等程序才會進行第一次拍賣,實務上常需數個月,個案差異大。
不動產查封多以「查封登記」方式進行,債權人不一定需要到場;但法院有時會安排現場履勘或指界,通知相關人到場。
可以。房屋有人居住並不影響查封的進行,法院仍可對該不動產辦理查封並進入拍賣程序。
並非每件都需要。當不動產的界址不明、與相鄰土地有爭議,或需確認查封範圍時,法院可能會要求進行指界或測量,以明確標的範圍。